各區縣人民政府、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南部山區管委會、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委會: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20號)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0元。
請各區縣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資金保障責任,將提高后的基礎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南市財政局
2022年9月26日
近日,我局下發了《關于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濟人社發〔2022〕15號),現就政策解讀如下:
《山東省人社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20號)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濟政發〔2019〕11號)規定,建立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5年至少調整1次,具體調整標準和頻次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因素適時進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0元。